閩南網3月27日訊(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 通訊員 張詩瑩)近日,鯉城區五部門聯合制定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辦法,切實解決鯉城區重點優撫對象“醫療困難”問題,該辦法自2026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4月14日。
根據文件,補助對象為鯉城區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共分三類。第一類為一級至四級殘疾退役軍人;第二類為五級至六級殘疾退役軍人;第三類為七級至十級殘疾退役軍人及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復員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帶病回鄉退役軍人。
補助針對重點優撫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用,扣除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性醫療保障報銷的金額后,對其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給予補助。
其中,一級至四級殘疾退役軍人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由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按100%比例給予補助;五級至六級殘疾退役軍人,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由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按醫保目錄內100%比例給予補助;七級至十級殘疾退役軍人及其他重點優撫對象,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報銷后,個人自付部分由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按80%比例給予補助,重點優撫對象年度累計補助最高限額為每人每年2萬元。
此外,五類醫療費用不屬于補助范圍,分別為參與違法犯罪活動等原因產生的醫療費用;提供虛假證明或相關證明材料提供不全的;在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就醫的;應當由第三者負擔的;其他依法、依規不應予以支付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