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市人大常委會了解到,《南平市廊橋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26年3月31日由南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于2026年5月26日經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準,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廊橋一般是指橋面上設有廊屋、亭閣等建筑的特殊橋梁。《辦法》所稱廊橋,包括依法被公布為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的廊橋,以及其他1949年以前采用傳統營造技藝建造、整體保存的廊橋,1949年以后采用傳統營造技藝建造的木拱廊橋。南平市是我國現存廊橋較為集中的地區,境內現有廊橋277座,廊橋造橋工藝精湛,擁有國保2處、省保9處、縣保40處,文物點115處,歷史建筑8處。建甌市值慶橋是我國現存的有明確紀年、年代最早的木結構橋梁之一,武夷山馀慶橋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南平市制定出臺該《辦法》,對于進一步提升廊橋保護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統籌推進文物保護和文旅深度融合具有里程碑意義。
“南平市開展廊橋保護立法,建立科學有效的保護體系,是保護鄉土文化遺產、傳承歷史文脈的重大舉措,是統籌歷史文化保護與城鄉建設發展,解決廊橋保護工作中存在的責任不清晰、制度不完善、措施落實不力等諸多問題的迫切需要,也是健全廊橋傳承利用機制,實現廊橋保護與利用良性循環,助力鄉村振興的必要措施。”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辦法》要求,堅持全面保護的原則,統籌做好搶救性保護和預防性保護、本體保護和周邊保護、單點保護和集群保護,維護廊橋的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文化延續性。堅持價值研究的原則,深化廊橋信息留存和研究,深入挖掘廊橋的歷史價值、文化價值、審美價值、科技價值和時代價值。堅持有效利用的原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正確處理廊橋保護利用與城鄉建設、生態保護、文旅融合的關系,持續發揮廊橋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滿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涵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的作用。
《辦法》不設章節,共24條。《辦法》指出,對納入名錄的廊橋及其附屬物要逐一合理劃定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和環境協調區,設置保護標志、界樁界標。廊橋及與其相互依存的文化空間、自然景觀和環境應當進行整體保護。《辦法》還致力推動對廊橋進行合理利用、廊橋文化傳播和傳統營造技藝傳承,鼓勵和支持將廊橋及其周邊建筑物作為鄉村公共活動場所、文化中心和基層治理陣地,延續和拓展廊橋使用功能,發展具有廊橋文化元素的文創產業,并開展廊橋文化對外交流。(閩北日報 記者 林奧 通訊員 陳再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