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語傷人、人肉開盒、惡意謾罵、長期線上騷擾——這些網絡空間的頑疾,未來將有專門法律重拳整治。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網絡暴力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于2026年7月29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6年8月28日。
此次征求意見稿共七章六十條,首次從國家法律層面對網絡暴力的概念、治理原則、平臺責任、政府職責及司法保護等作出了系統性規定,標志著我國對網絡暴力行為的治理從“專項行動”邁向“長效法治”。
專家認為,此次立法通過明確各方權責、打通技術壁壘與司法程序,將有望實質性遏制網暴亂象,為網民構建一個清朗有序的網絡家園。
明確網暴定義,劍指“按鍵傷人”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網絡暴力”的法律內涵,指通過網絡對個人、組織集中或者持續實施的侵害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肖像權、個人信息等合法權益的活動。具體包括集中發布侮辱謾罵、造謠誹謗、煽動仇恨、威逼脅迫等信息,違法集中發布他人個人信息(即“人肉開盒”),以及持續進行網絡恐嚇、騷擾等行為。
針對網絡暴力隱蔽性強、傳播快、危害大的特點,立法確立了源頭防范、協同共治的原則。特別是對于組織、策劃、煽動、教唆實施網絡暴力活動的,將依法從重處罰。對境外組織或個人針對境內實施的網暴活動,也將依法追究責任。
壓實平臺責任,強化事前預警與事中阻斷
網絡平臺被視為治理網暴的第一道防線。征求意見稿對平臺提出了多項硬性要求,包括建立健全網絡暴力監測識別機制,利用人工智能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構建預警模型。
為應對“流量造謠”和“技術作惡”,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平臺發現網暴風險時不得利用算法推薦擴散相關信息,并需對異常賬號進行動態身份核驗、采取流量限制等措施。針對利用人工智能技術生成、合成網暴信息的行為,平臺需落實標識制度并進行信息溯源。
在保護用戶權益方面,平臺需提供一鍵屏蔽、一鍵取證等便捷防護功能;發現用戶面臨風險時應顯著提示并指導防護。對于涉及未成年人、殘疾人的舉報投訴,平臺需優先受理;若發現涉及犯罪線索,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構筑司法屏障,破解取證難、維權難
為改變“追責難”的現狀,征求意見稿強化了司法保護措施。遭受網暴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及時制止侵害。同時,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在顯著位置向用戶提供快捷取證功能,保存網暴內容、瀏覽量及轉發量等數據,為受害者維權提供依據。
針對受害人提起的侮辱、誹謗自訴案件,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受害人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應當依法要求公安機關協助取證。公安機關應予以配合;若無法收集材料,需書面向法院說明情況。檢察機關認為應當適用公訴程序的,應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受害人還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強調了社會共治體系。教育部門需將反網暴教育納入課程體系;學校發現學生涉網暴案件需及時制止并告知監護人。對于通過網絡虛假注冊賬號、操縱熱搜、流量造假、非法交易個人信息等黑灰產行為,征求意見稿明確予以禁止,并要求大型網絡平臺定期發布治理年度報告接受監督。
?。ㄎ?底東娜 綜編自新華社、法治日報、央視新聞、光明網等)